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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端人才引进政策 助力德阳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08
      目前,我市在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引进人才的层次不够高,高端人才严重缺乏;
      二是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不够,不灵活,特别是高端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具体落实;
      三是缺乏企业与政府的密切配合,没能形成引进高端人才的共同合力;
      四是政府给予人才及引进人才的补贴制度不够完善;
      五是留住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不足。
      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一、找准企业高端人才的需求方向,助力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在人才招聘、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引进人才的奖励措施:对于已经认定纳入我市企业引进人才的博士研究生(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企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
      薪酬补贴:在企业待遇不能满足急需引进人才的需要时,政府可“添砖加瓦”:对引进的博士等人才,经评审后,按市场要求,每月给予薪酬补贴。
      职工培训和深造补贴:对于企业送往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等人才可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各类人才在职或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等。企业在职工中发现和培养思想品德优秀,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人才进行合理利用和再培训;坚持走企业院校合作之路,为企业培养高端人才,为企业攻克创新项目。
      二、加大对国内外顶级人才的招引,将“招商引资”变为“招商引才”。
      依托我市现有的产业基础,加大对相关领域的院士等高端人才及其团队的引进。在政策上采取一事一议双方商订,免费提供院士及其团队科研、办公及生产用房,每年给予院士等高端人才及团队一定科研经费和运营经费。
      三、给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 予以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与院士等高端人才及其团队采取市场化方式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
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给出站后继续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后人员40万元奖励,分4年发放到个人。
      四、给予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端人才个税奖励。
      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端人才,其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期5年。
      五、加快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奖励措施的落实。
      对企业引进的杰出高端人才,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等,政府给杰出高端人才予以特殊奖励。对引进高端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政策。
      出台特殊政策,配套解决好引进高端人才的配偶、子女及住房等问题。
      六、助力企业建立柔性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
      企业短期聘请的杰出专家顾问,或客座教授项目,企业向政府汇报,政府部门在必要时为其提供方便与支持。与此同时,政府的相关部门加强跟踪与宣传;每年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以及曾经为企业作出过杰出贡献的老专家、老领导予以慰问。
对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状况(包括短期和长期引进的高端人才),年终对各企业进行评比,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企业、部门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七、促进企业以能力为本选人、用人机制的形成
      政府定期召集各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探讨和交流选人用人机制,具体落实实际能力为本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形成。避免唯学历、唯职称的狭隘用人模式及论资排辈的官本位作风。
      总之,企业与政府共同研究高端人才流动的影响因素,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住高端人才形成合力,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 东汽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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