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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18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主要标准中的公共服务要求,其中要求: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德阳市市民文明公约,也明确要求:讲究卫生美环境。可见街道环境优美,对一个城市有多么重要,街道环境优美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条件。就德阳市而言,我个人认为影响城市环境优美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占道经营,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德阳的城市文明形象。
       一、德阳市大力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文明城市建设现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来,为了不断提升城市的对外形象、发展魅力,这项工作就更显得尤为突出。德阳市近年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距离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创建工作丝毫不能松紧,需要市委、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常抓不懈、社会各界齐心努力、全体市民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早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目标。
       目前,第五届(2015-201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结果,2018年四川省只有成都市、绵阳市、广安市、遂宁市、泸州市五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可见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很高,创建十分不易。2018年2月,德阳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开启了德阳“创建文明城市”的新征程。力争三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实施“文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更是提升德阳城市形象、满足群众更高需求、提高市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二、德阳市城市占道经营的现状
        占道经营目前在我市实际上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从自己调查了解、实地考察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的周边街道道路上,经营的范围也是主要涉及市民的生活日用消费品,经营的主体只要是小摊小贩,相对生活比较拮据困难的弱势群体。下面仅仅举几个实例:
        1、蒙山街市场近千平米,早上市场内的摊位商贩摆得少之甚少,顾客人流量更是寥寥无几。人去哪儿了,都上柳河街街道上去了,这一怪象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柳河街街道那就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脏、乱、差、杂,时间从早上的6点至下午的17点左右都是如此。现在的商贩更是变本加厉从泰山路口直接拉通一直摆到了蒙山街口,不仅现在是占道经营还占车位经营、占用商铺门口地方经营,让这条街早上就只能用水泄不通来形容,同时,经常时有发生小摊贩与店商之间发生口角、斗殴的现象。
        2、工农村市场,由于周围住宅小区建设太快,市民人数快速增加,原有农贸市场规模太小,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大量的小摊小贩只好摆在云峰山路的等街道路上,造成城市道路根本没有起到路的功能,市民行走困难,车辆无法通行,把街道当成一个农贸市场使用好像更为贴切。
        3、天山路市场,市场门口两边的人行道上长期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市民走路,摊贩与城管打起了游击战,你来管我就走,你走了我又摆起摊位,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根治不了。
        4、岷江桥闸门便桥,成为固定的早市农贸市场,众多小摊贩以桥面为市场,人来人往买卖十分热闹,早市过后垃圾遍地,只有依靠清洁工人来清扫。
       上面几个例子仅仅是全市小摊贩占道经营的一个缩影,占道经营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违章占道经营、商品乱摆不断蚕食城市道路,严重妨碍了城市道路的功能作用,给周边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且违章占道经营场所也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劳动负担。
      (2)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违章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方,随意丢弃垃圾甚多,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污染环境。尤其是进入春天后,伴随天气回暖,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增多,直接影响着文明城市形象。
      (3)容易造成街道商铺与乱摆摊位者之间的矛盾,常常为争夺摊位发生打架斗殴等刑事事件,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极大隐患。
      (4)造成市民对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能力及执法水平产生质疑,有的市民多次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此情况,同时也打96198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的电话,向市长信箱发送信件,但却始终未得到问题有效彻底解决。
        三、关于治理占道经营的几点建议
        取缔占道经营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治理占道经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整治前期,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者进行逐户通知,重点做好其思想工作,让小贩自愿、自觉主动整改,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一方是执法者,一方是违法者,城管和经营者双方都有自己的苦衷,一方必须认真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责,一方想就近方便多卖点商品赚钱。要彻底根治多年来占道经营这个顽疾,个人认为要通过两方面渠道进行,一是政府加强领导,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坚持不懈长期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从社会的各个阶层抓起,尤其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这才是治本的措施。现提出几点建议如下:
        1、加大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近年来,德阳市房地产发展迅速,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这确实提升了城市建设的形象。但是,生活配套设施远远跟不上居住房产的步伐,欠账太多,比如: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等,政府必须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2、必须坚决根治所有的占道经营现状,真正还给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特别是相关部门应当从宣传开始,严格执法,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执法,更不能以“文明执法”为由,推委而不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责任和能力的提高,做到从小事而看大局,不能熟视无睹、放任自流。
       3、应当考虑市场的容量和服务辐射的范围,现有市场状况是否满足,如不能满足是否应增加市场的个数或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例如:工农村市场和蒙山街市场容量太小,而服务辐射范围太大,能否考虑原地改造,建设多层楼市场,或者就近增加市场数量。
       4、建立健全文明经营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违规占道经营累积记录制,记录的方法可采用现场录像和照相的方式,对多次(3次以上)发生违规占道经营的商户,在有关媒体上公示或者在个人证件办理、交通出行时予以限制。可按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开。城市管理处罚信息应当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5、加大处罚力度,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按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6、降低市场内的摊位费用,小摊小贩基本上都是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政府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这部分人群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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